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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語知 落實語用

上外英語大師陸佩弦丨大量的課外泛讀,對提高英語水平實在是太重要了

英語教學與研究 今天陸佩弦(1916一1996),文學家,古詩詞翻譯家,中古英語專家,彌爾頓研究專家。他在我國莎士比亞戲劇和彌爾頓研究方面成果斐然。陸先生自小就接觸英語,其父為清末秀才,后又赴美留學,獲碩士學位后回囯。有這樣中西合壁的家學背景,所以陸先生自小既背"四書五經",也隨父學習英語。十二歲時,進上海圣芳濟學堂打下了扎實英語基礎,1939年畢業于上海圣約翰大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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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佩弦(1916一1996),文學家,古詩詞翻譯家,中古英語專家,彌爾頓研究專家。他在我國莎士比亞戲劇和彌爾頓研究方面成果斐然。陸先生自小就接觸英語,其父為清末秀才,后又赴美留學,獲碩士學位后回囯。有這樣中西合壁的家學背景,所以陸先生自小既背"四書五經",也隨父學習英語。十二歲時,進上海圣芳濟學堂打下了扎實英語基礎,1939年畢業于上海圣約翰大學英文系,于1940年初就任圣芳濟學校教師。1948一1949年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學習,獲碩士學位,1949年10月回國后先后在上海多所學校任教,1958年進入上外任教,直至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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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童年時代就開始接觸到英語。當時僅僅是聽聽音,模仿地唱唱歌而已。那還是在20年代的時候,記得我.父親買了幾本叫做babble Book的書,附有小唱片,是教孩子唱歌的。這些書的性質有些像現在的ABC SongDo Re Mi,但音樂性要差些。我記得內容有The Happy millerMary Had a little lambWhere Are You going toMy pretty Maid?等等。孩子的模仿性和記憶力強,所以聽聽留聲機就學會了。雖然對唱詞意義只是一知半解,對語言結構全無體會,但唱起來發音還正確,音調尚入耳而已。我到現在還覺得如果我們是從小學就開始接觸英語的話,這種方法不壞。不講理論,多作有趣的發音模仿,對初學兒童而論,學在其中矣。唯一要求是教師的語音語調要正確,學壞反而不好。

 

我的初步英語根基是在一所教會中學讀書的5年里打結實的。只就學英語這一點來講,這種學校有其獨到之處。但這也并不是它們有什么高超的教學方法。唯一的兩個特點是一、除讀本課之外,還通過各種名目,如dictationgrammarcompositionconversationtranslation等等,擴大英語科授課時數。二、除了漢文之外,其它所有科目所用的教科書全是英文本子。上課時除頭兩年,教師混用英漢兩語外,以后3年全部用英語上課,學生也只能用英語答話及做作業。譬如說上幾何課,用的是Hall and Stevens: A School Geometry。學生就得在了解內在數學概念的基礎上,熟練自然地背出"If any two sides and the included angle of a triangle are equal to two sides and the included angle of another triangle, each to each, then the two triangles are equal in all respects.”這樣一條定理,而且還懂得如何用英語作論證的過程。事實上,這不僅僅在學幾何,而更重要的是在通過活生生的實踐來操練對英語的使用能力。

 

在中學后半時期,我又逐漸開始看當時上海英語報紙《大陸報》(China Press 中所轉載的美國流行的Comic strips。記得一種叫Bring up father(較難些),一種叫Matt and Jeff(較容易些),后來又有什么Pop eye(我不很喜歡)。這些都是附有對話的漫畫連載,讀文看圖,容易理解。從看comic strips開始,旁及看各種廣告,以至發展到看新聞。到中學畢業時,已能看懂《大陸報》和《字林西報》了。

 

在中學最后一年中,自己還看完了一厚本一千幾百頁的Conan Doyle所作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我在看這許多偵探小說的時候,絕未想到要提高英語實踐水平,而只是被故事的情節所吸引,好奇心使我在未知作案人是淮之前,放不下書本而已。在閱讀過程中,一頁上可能遇到四五個,或多至六七個生詞或一時不完全理解的詞組,但往往因急于閱讀下去,根據上下文猜猜就算數,除非是與了解內容有密切關系的詞,否則是不去麻煩詞典的。這種較大量的課外泛讀,對提高英語水平實在是太重要了。我現在再翻翻Conan Doyle的作品,覺得雖然藝術價值不高,但文筆清順流暢,對話不像有些作家那樣為了對角色刻意描繪用了許多不規范的語言,而是用一般正常的語言,即所謂common core;再加上詞匯有相當好的社會生活基礎。這幾點使這本書成為自學英國語文的好材料之一。還有一個妙處,它是以引人入勝的情節為糖衣,使比較艱難的語文這顆藥丸極易吞服。

 

中學畢業后,還有過一個小曲折。因當時一心想學工程,就進了上海一座英國人辦的Henry Lester Technical Institute讀機械工程。又是徹頭徹尾地用英語學了一年半的數學和物理,很有勁。但是因為肺病和眼病而輟學,結果不得不棄工從文,進了圣約翰大學。這學校是美國教會辦的,一切學制和教學方法和美國大學一樣口校章上說明:English is the medium of understanding in the university,所以除中文課外,一切文件、布告、課本及上課教學,一律用英語。但話還得說回來,學生與學生之間,中國教師之間,講的還是漢語。我在那里學了7個學期,主修英文,輔修中文,兩科所讀學分數幾乎相等。我對英美文學作品的閱讀、理解及欣賞能力,是在那時初步培養起來的。首先與中學不同的一點是:閱讀量大大增加了,而且除散文外,詩歌與戲劇也占較大比例。自己覺得當時讀得很有興趣,得益較大的是浪漫派詩人和19世紀散文家的作品。當然,在三年半時期中,作為一個初次涉獵英國文學作品的中國學生來講,體會還是膚淺的。這還是在畢業后擔任教學工作之余,從不斷的閱讀中才有了較深的體會。

 

回想起來,在圣約翰大學學習期間,有幾件事印象很深,也很有趣。我記得當時所讀學分已累積到蘭下四上的時候,我選了3學分的莎士比亞,這是英文系必修課之一。國外大學英文系開設莎劇課,一般總是分兩學期,共6學分,常以1600年為界線,1600年以前及以后作品各3學分,每學期約讀6部劇本。然而這位老先生卻把莎士比亞與密爾頓都作3個學分的課程來處理。每學年上下兩個學期輪流教。當然,密爾頓的全部英文詩歌加上Aeropagatica。一文,其總量僅等于三四部莎劇之譜,我先是讀了他的密爾頓3學分,接下來一學期就是莎士比亞。豈料他在第一天開學師生晤面時,就列出15部莎劇和十四行詩全集,并說明本學期經他計算過,共有16周,所以每周讀一部,而末了第十六周讀共有154首的十四行詩集,其中有五、六首要背。此外每月交課外閱讀報告一篇,一學期共3篇,并答應在一星期內公布指定選讀材料。該課程每周一、三、五各上一節,所以每一課時必須讀完兩幕(acts),而星期五則僅學一幕再加全劇復習。不僅如此,他每課時必舉行10分鐘小測驗,檢查學生是否已將指定的reading assignment全部讀過,而且基本上懂得其內容。他抄出5小段臺詞,不論是Romans , countryman ,lovers , hear me for my cause Parting is such a sweet sorrow,叫學生寫出是誰講的,講給誰聽的,全對者10分。他在下一堂課必將上一課的測驗批上分數還你,他自己留底,作為十分重要的學期評分根據。事實上,對初學莎劇的學生來講,每一節課要解決兩幕,是開設此課聞所未聞之事。對莎劇中的textual difficulties,他一學期中從未有只字講解。上課時只能將情節講一講。偶而稍有多余時間,他也只會提出像Do you think there can be such a wicked human being as Iago?這樣的討論題,叫學生各抒己見,或請一位男生當Ferdinand,女生當Miranda,來一個臺詞朗誦,聽鈴響結束,課后引起同學間的笑談。事實上,他的這樣教法,不光是逼學生硬上,而且簡直是在對莎士比亞本人開玩笑。作為學生的我,為了要在這3個學分上“搏”得一個好分數,只有拼命。我書架上還保留著一本練習簿,是當時生吞活剝、每隔一天吃掉兩幕時所記下的Summary by scenes (因為我當時就知道,到大考時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有時間把1個劇本復閱一遍,只能復閱自己的札記。)這本薄子我到現在還有時要查查,很有用。這也算是這位老先生這種教學法所給我的好處吧。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一學期來經過這番鍛煉之后,因閱讀量多,對于一些Shakespearian language也就熟習了。說個笑話,我覺得罵人用Fie on thee很順口,很有意思。

 

我把這件事講得很詳細,目的是以自己的學習經歷為例,來說明在已有基礎之后,大量閱讀,即使難度較高,一時只能知其大概,尚不能徹底了解時,也還是極有益的。我相信多讀了自會逐步理解前所未能理解的東西,而且印象深刻,比教師教的體會更深。我在末一學期寫Honour thesis(圣約翰大學一般不要求寫論文,只是所謂“榮譽文學士”才要寫),選的是Byron研究。動手寫之前,我把Byron全集,從Hours of Idleness一直到Don Juan全部讀完。這一點能力,自已知道是從3學分的莎劇中培養出來的。

 

在圣約翰學習時期,還有一門課也給我很深的印象。那是一門上課3節但只算2學分的Public speaking 說是Speaking,其實大部分是上講臺背誦,真正自己準備的演講只占三分或四分之一。背誦的內容從HamletTo Be or Not to BeLincolnGettysburg Speech,從Mi1tonSonnet on His Blindness,到MasefieldSea-Fever ,應有盡有。因為班級人數在10人以內,每人每周總有20分鐘上臺開口時間。近代語言學家提到communicative language,我說這就是把英語作為emotion-communicative language的實踐。同時我覺得除這種已經膾炙人口的短文短詩之外,在個人閱讀中如發現感受較深的章節也可記下。歷來中外學者莫不有此習慣。

 

大學畢業之后,教了9年英語,工作之余,無計劃地讀了大約相當干大學時代閱讀量的文學作品,19世紀以前的多,20世紀以后的少,并對Milton發生了興趣。后來去美留學時,發現自己在文學方面的準備,比他們本國英文系研究生已有過之無不及。

 

以上是我學習英語的一些經過和點滴體會。要著重提出的是,我當時是在舊上海那種半殖民地的畸形社會中所謂教會學堂里度過來的。條條大路通羅馬,要學好英文,道路多著哩。而且我們現在覺得英文有用,主要還是要它為祖國的四化服務。以此為我們的學習目的,則所需時間及精力,大可減少。目前電化教學普及,我那時是沒有的,它是極好的教學工具,必須大大利用。對較少數喜愛文學、有志鉆研文學的英語專業的同志們來說,則時間當然要長得多,大學畢業只能算是開始,而同時也必須與中國文學聯系起來口到那時,大量閱讀是最根本的、最重要的環節了。來源:上外官網 作者:陸佩弦)